静安有名的房地产纠纷律师电子加工
时间:2023-03-08 16:18:18 来源:工商五金网 浏览量:1
徐佳律师现为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佳律师主要业务范围:房产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各类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
没有产权的房子,子女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需要根据此房子所具有的产权性质进行决定,具体参考如下:
1、只拥有使用适配器电缆权的房屋,除了普通商品房外,还有央产房、军产房、公租房等等。由于这类房屋政策性很强,能否继承主要看政策规定。
2、只有使用权,但可以继承的房屋,有一些央产房、军产房等不能上市交易,虽然只有使用权,但政策允许继承。当然,继承的也只能是使用权,即死者的继承人对该房屋共同拥有使用权。
然而多个继承人如何公平、合理并友好地行使共同的使用权,在实践中一直是个复杂的问题。比如,有的继承人要自己居住,有的继承人希望出租,收取租金:有的继承人抱怨自己使用的空间小,有的继承人认为公共区域无人维护等,往往矛盾百出。
3、只有使用权,但不能继承的房屋,此类房屋比较典型的是公租房。公租房的性质是租赁,对于租赁的房屋,公民不拥有所有权,而且使用权也不能继承。
4、农村宅基地及上房屋,宅基地只有本集体针织机组织成员才可申请取得,而且有“一户一宅”原则,所以,它的继承还关系到继承人的身份问题。
明确了是属于可以继承的房产后,通常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继承:
1、房屋产权人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只能按法定继承程序办房屋产权继承过户。
2、继承人是法定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3、开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全部顺序继承人带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压合机土地证到当地公证处办房屋产权继承公证。
5、继承人带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产权继承公证书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和土地局办房屋产权继承过户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将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到继承人名下即可。
徐佳律师执业10多液晶温控器年以来,办|理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案|件上千案|件,受到众多当事人的好评。专业领域:婚姻家庭纠纷(离|婚及财产分割,抚养权,继承,分家析产),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徐佳律师的工作语言:中文,英文,上海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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